鼓励发展渔业保险为渔民利益加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23-09-10 09:52 阅读次数:

  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速度很快,渔业保险却没有实现与农业保险业务同步发展,甚至还成为农业保险发展的短板。不久前公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发展渔业保险”,为渔业保险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当前,中央再次提出支持渔业保险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支持渔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金融保险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龙文军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

  我国是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自1989年跃居全球首位后,连续保持世界第一。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1年全国渔业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水产品总产量6690.29万吨,比上年增长2.16%。其中,养殖产量5394.41万吨,捕捞产量1295.89万吨,养殖产品与捕捞产品的产量比例为80.6∶19.4。

  龙文军介绍,渔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对于促进渔区发展和提高渔民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水产品还是人民群众的重要食物来源和出口创汇的重要渠道。此外,渔业还对支持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作用。水产养殖业和捕捞业对资源的依赖性强,从业人员多、投入大、风险高,对风险保障的需求迫切。

  “支持渔业发展的措施和手段很多,但是渔业保险的供给不足与我国作为世界水产养殖大国的地位严重不相称,迫切需要充分利用渔业保险支持渔业发展、加快现代渔业建设,强化渔业发展的稳定性、可持续性。”龙文军认为,渔业保险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不断发展,但是与产业发展的要求、广大渔民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当前支持渔业保险发展显得十分迫切。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要求,拓展了传统的粮食边界。渔业生产经营者全方位、多途径开发水面资源,提供各类丰富的水产品是落实“大食物观”重要内容。“构建多元的食物供给体系需要提高水产品产量,提升质量,开发生产多样化的品种,帮助老百姓实现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再到吃得健康的转变。只有健全保险体系作支撑的现代渔业,才能确保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水产品的正常供应。”龙文军表示。

  在龙文军看来,渔业保险是促进渔业发展、保障渔区稳定、安定渔民生活重要手段。在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比例却不高。当前,涉及捕捞业的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和渔船财产互助保险覆盖面很低,即使覆盖到的区域,保障水平也不高。渔业保险在不少地区还是空白,渔民一旦遭遇天灾或其他突发因素造成产量减少、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只能自行承担。由于水产养殖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使得广大渔民很难享受到农业保险的补贴。只有加快建立渔业保险机制,才能有效降低各类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提升渔民经济利益的保障能力。

  “渔业保险的发展要以保护渔民利益为宗旨,以促进渔业稳定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为目标,优化政策制度与工作机制,减轻渔民经济负担,完善渔业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全面提高渔业抗风险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龙文军认为。

  一是加快经营体系建设。一直以来,我国渔业保险采取的是“自愿入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共济”的互助保障机制,依托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和各地的渔业互保协会开展业务。根据行业特点和渔民需求,开展渔船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主营业务,并在渔业设施和水产养殖保险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平安渔业建设和渔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即将正式成立的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将是我国开展渔业保险业务的合法经营机构,建议渔业互助保险社继续依托渔业行政部门力量拓展政策性渔业保险业务,充分利用互助保险社的优势为渔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渔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提供更精准的风险管理手段,使其能更加有效地规避风险。”龙文军表示。

  二是优化保费补贴方案。渔业保险的保费和保额高,经营难度大。各地可以结合渔业特点和当地的风险需求,丰富产品供给,积极开展渔业保险试点,引入气象指数、价格指数或收入类等特色创新保险,根据渔业发展情况,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保费补贴资金,适当增加保险品种和财政补贴范围,稳步扩大覆盖面。

  “基于各级财政状况和渔民承担保费的能力,优化渔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方案,减轻投保主体压力,引导更多渔民和登记在册的海洋渔船经营业主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并确保雇主责任各项互助保险金额基本满足赔偿的需要。”龙文军建议,引导渔业保险经营机构根据风险储备金积累等情况建立各项责任准备金,合理安排再保险计划,分散业务经营和财务风险,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三是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渔业保险标的物的种类涉及面广、养殖技术性强,保险产品既包括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又包括渔船、渔业基础设施的财产损失保险,还包括养殖水产品的损失保险,使得渔业保险的费率不好厘定、损失难于评估、理赔实际操作难度大等。

  在龙文军看来,需要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探索大数据在渔业领域的采集、挖掘和应用,并将采集到的数据传到云平台,与渔民手机端进行实时共享。渔民可实时远程监控养殖水面的水温、溶氧度、酸碱度指标和风速、降雨量等数据。建立水质监测系统、物联网智能渔业风险管理等技术支持,创新“保险+科技+服务”的融合模式,实现渔业保险与产业服务的多主体联动,推动保险与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

  四是强化保险业务监管。承保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与政策性渔业保险相关的制度、细则和风险管控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渔业保险承保、查勘、理赔、案卷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承保、核保、定损、理赔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及时支付保险赔款,协助投保主体尽早恢复生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保费补贴资金,并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加强对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强化风险防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保险市场秩序和渔民合法权益;渔业、地方金融监管、气象等部门加强对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的支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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